xyz xyz xyz 求證秀琴,她不認「分潤」說法,強調都是誤會,「我是藝人,去幫她做了7個月直播,固然要算錢呀,跟她拿明細,她都沒給,我怎還她錢?」陳致遠說:「她要錢,至少打個德律風來,這過程當中連德律風都沒有,直接寄放證信函,這什麼意思?」鄭女說:「我沒打德律風,都用通訊軟體跟她談,是以從欠錢到後來所有計議都有證據,我想問,她都知道我寄存證信函了,還叫辦理員退回,怎可能不知道我在催?致遠一直不知道,是因為她叫我別告知他,至於明細,公司會計都做好放著,她曆來不來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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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自: https://stars.udn.com/star/story/10088/303319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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